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公开招聘
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心发展需要,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性质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及人数:急救医生10名;急救护士1名。
具体条件:
1、急救医生:男性,年龄35周岁(含)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成绩通过证明)。(有急诊、急救工作经历的优先)
2、急救护士:年龄30周岁(含)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有效期内。(男性优先)
(四)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的编外专技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相关待遇按中心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递交材料:网上报名者须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信息填写无误后,将报名所需材料全部电子扫描件发至我单位招聘专用邮箱(ganzhou120@126.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或网上电子学历认证、学位证、执业证及资格证(成绩通过证明)、身份证、相关工作或业绩证明扫描件,考生半年内1寸彩色电子照片等。在编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自动视为报名失败。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的扫描件进行初步审查,要求在指定时间前携带报名所递交材料的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重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确定岗位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中心办公会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⑴笔试:其中急救医生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类别卷;急救护士笔试内容为护理类别卷。
⑵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职业精神、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等。
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理论考试、面试考核所占分数比重为50: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⑷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⑸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报名者只有1人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同一岗位报名者达2人及以上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并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职体检费自理。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体检前一天告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第二天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中心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进行政审。
(五)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聘用公示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后,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聘用合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心监察举报电话:0797-8388736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109250
联 系 人:闫巧红
中心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绵江路6号
邮政编码:341000
邮箱地址:ganzhou1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