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卫党组字〔2013〕25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部门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年中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对象和时间
督查对象为12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时间为2013年6月下旬。
二、督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督查主要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看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做好工作准备。与此同时,请各单位分别对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党组。
附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评分表
附件: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评分表
督查内容督查项目及评分标准得分扣分情况
(一)履行职责情况(30分)
1.领导班子履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领导责任(6分):
⑴党组(党委)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含案件)不少于1次(1分)。
⑵制定下发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1分)。
⑶抓好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1分)。
⑷按要求向市卫生局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总结(1分)。
⑸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充实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2分)。
2. 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6分):
⑴党政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检查考核亲自参加(1分)。
⑵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和支持内设纪检监察或纠风机构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1分)。
⑶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反腐纠风工作责任状(1分)。
⑷党政主要领导制定了讲授廉政党课计划(1分)。
⑸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上级交办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单位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2分)。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10分):
1、至少1次听取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汇报,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5分)。
2、直接分管部门没有因为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被市以上部门通报,或省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5分)。
3. 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或纠风工作机构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8分)。
(二) 作 风 建 设 和 廉洁 自律 情 况 (35分)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深入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12分)
⑴深入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工作和“治脏、治乱、治堵”工作(3分)。如有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并每一次扣1分。
⑵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4分)。
⑶认真治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问题,大力精简文件会议简报,厉行勤俭节约,落实“三公”经费总数低于2012年度(5分)。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5分)。
其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的,得3分;有廉政文化宣传栏或廉政文化长廊等的,得2分。
3.贯彻执行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8分):
⑴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分)。
⑵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情况(2分)。
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2分)。
⑷按照规定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述廉(2分)。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6分):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受刑事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不存在此情况得5分。
(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问责或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人次扣1分。不存在此情况得1分
5.贯彻执行《廉政准则》:(4分)
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8项禁止52个不准”被查处的。第人次扣2分。不存在此情况得4分。
(三) 反腐 败重 点工作推进情况 (30分)
1.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情况(5分)。每发现一起投诉举报人不满意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加强反腐纠风工作制度建设情况(4分)。有制度汇编的得2分,今年进一步完善的得2分。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情况(5分)。深入推进廉能风险防工作;“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落实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和“六个不直接分管”。
4.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营造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良好环境(5分)。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的,得1分;每季度开展作风机关效能督查不少于1次,每次得1分。
5.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6分)。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的,得6分;如若在查纠阶段结束后,被上级查实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并通报的,不得分。
6.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情况(5分)。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得5分。
(四)特色亮 点 (5分)
1.2013年工作经验做法获得上级肯定的,每项加2.5分,加满为止。
2.督查组充分肯定,认为值得在全系统推广的,每项加2.5分,加满为止。
合计 (100分)
督查组长(签名): 组员(签名):